中共泉州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张燕同志任职的通知
泉司党〔2017〕17号
各县(市、区)司法局、泉州台商投资区综治办,局机关各科室、直属单位:
接2017年3月30日《中共泉州市委关于张燕同志任职的通知》(泉委干〔2017〕88号),市委决定:张燕同志挂职任中共泉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。
接2017年4月26日《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张燕等同志任职的通知》(泉政文〔2017〕62号),市政府决定:张燕同志挂职任泉州市司法局副局长(时间半年)。
中共泉州市司法局党组
2017年4月28日
(此件主动公开)